4月2日上午,受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邀请,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廖奕在华中师范大学管理教育综合楼202教室,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与中南班77期全体学员进行了分享和交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时代课题。廖教授基于自己多年的学术研究成果和独特的研究视角,从形成脉络、顶层设计、战略工程三个维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解读。廖教授的授课不仅清晰地阐述了这一重要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还结合其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法治案例进行了学术分析和评价,引导学员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和社会正义价值观。
课堂上时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学员们纷纷表示既在学术问题上有所收获,也在思想认识方面有了全面的提高。廖教授还就学员们关心的依法治校等问题与学员们进行了互动交流。通过本次学习,学员们更加坚定了依法治国的信念,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正如同习总书记引用的古语:“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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