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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学习王剑波处长报告有感
时间:2020-11-02 作者: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药理学系党支部书记 崔翔宇 点击数: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桂子山上秋意盎然,万分写意。2020年11月1日下午,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王剑波处长百忙之中专程赶来华中师范大学,为全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高级研修班全体100位学员作了一场题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切实做好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报告,在认真聆听了这场生动精彩的讲座后,我很荣幸代表所有学员进行了发言。

首先,我向王剑波处长的精彩报告表示了感谢,报告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背景和意义做了介绍。《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因应新时代需要于2019年5月6日起施行,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条例》本身的定位,王剑波处长还特别指出,这是第一部专门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的法规,属于党内法规1+4体系中的自身建设相关法规,位阶较高,属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四梁八柱”,同时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从专题调研到广泛听取意见,直至2019年5月由中共中央印发,历时5个年头。《条例》的发布,为激发党组织活力,落实从严治党,指明了路径方法、主要任务和责任要求。

随后,针对《条例》共计10章46条的主要内容,王剑波处长在两个多小时里向我们一一娓娓道来,讲解细致入微,又深入浅出,大家都听得意犹未尽。整场报告站位高,立意远,内容丰富,信息量很大,既有政治高度、理论厚度,又有学术深度,让我们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我们在党支部工作中做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更好地推动理论学习,增强党员党性素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方法遵循;为不断增强支部凝聚力、创造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使以“三会一课”为载体,“两学一做”为内容的学习形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进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教育活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认为,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条例》就是党员教育管理的规矩,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贯彻执行《条例》。

本次讲座由参与起草本条例的中组部领导进行讲解,不仅体现了权威性,也体现了本次研修班的规格之高,受重视程度之大,无愧于“高级”二字,我们每位支部书记都受益匪浅,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完成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在后续的课程中,我们必将更加努力地投入学习,常学常新,力求学懂弄通,尽快将学习成果传递给全国高校的同仁,对标争先,永葆共产党人初心,守正创新,以扎实的党建工作,为争创大学“双一流”建设提供保障和贡献力量。

让我们在座的各位老师共勉,一起为祖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事业继续奋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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