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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辉法官谈高等学校法律风险与防范
时间:2017-03-10 作者:第71期中南班学员 骆晶磊 点击数:

彭晓辉法官谈高等学校法律风险与防范

 

3月9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彭晓辉应邀为教育部第71期中南地区高校中层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授课。他以“高等学校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从司法审判角度审视现行高校风险防范机制的不足”为题,为全体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彭法官从近年来高校频频成为被告入题,用大量鲜活的案例,阐述了高校目前在司法角度存在的风险以及防范机制方面的不足。他指出,高校在与学生、教师及其他社会主体交往中的诉讼案件逐步增长,并且这些案件大多以高校败诉或妥协告终,因此,加强高校法律风险防范已成为高校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授课中,彭法官列举了学生因为考试作弊被开除、因为学位未授予等原因将学校告上法庭,教师因为职称评审、劳动合同等状告教育主管部门的例子。他结合实际,分析了高校败诉的原因,引起了学员们的广泛共鸣。

彭法官重点阐述了高校在对学生违纪进行处罚、预防校园伤害事故、聘用教职工、开展教师职称评审等时,应正确行使管理权限,注意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在最后的提问交流环节,就大家关心的“校园贷”、学生心理疾病处理等问题,彭法官给出了专业的回复。

 

学员们表示,彭法官的授课给高校管理工作者带来了新的启发,对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和谐校园有很好的指

导意义。

责任编辑:穆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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